2 月 28 日消息,昨日有博主放出了一封“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”的律师函,内容涉及吉利银河之光涉嫌抄袭长安汽车外观,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,遂引起网友热议。
对此,吉利银河集团回应称:“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、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,误导公众,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。
吉利表示,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,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同时,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 SEA 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,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“涟漪美学”,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。”
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转发声明时表示称:要良性竞争,不要内卷内讧;要转型发展,不要同室乱战:要团结一致,不要分裂抹黑。
声明:
今日,我司关注到网传一封“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”律师函,内容涉及吉利银河之光涉嫌抄袭长安汽车外观,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。
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、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,误导公众,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。我司严正声明如下:
一、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,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二、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 SEA 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,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“涟漪美学”,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。
三、吉利银河之光是一款在新能源时代下,将吉利涟漪美学、中华审美与智慧科技融为一体的原创智能电动车。
吉利银河之光的设计,创新性地运用了以“西湖山水”为灵感的独特设计符号,如三潭印月、飞檐虎视、西湖水岸、书山叠嶂、银河画卷、琴弦天幕等,并且在这些设计中融入了吉利独有的智能技术,如吉利卫星天线、沃飞长空无人机、银河 NOS 智慧座舱等。
四、作为中国汽车企业,我们尊重原创和知识产权的保护,坚持依法合规,坚决维护中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,致力于中国品牌一起携手向上,做大做强中国汽车工业。
针对任何企图借此事抹黑、恶意攻击我司及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,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,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。
银河之光是吉利银河系列的一款全新概念车,其定位于大尺寸的轿跑车,有着低重心宽车身的姿态,风阻系数仅 0.19,量产版将于今年底上市,详情可参见此前报道。
从网传律师函中可知,长安汽车认为吉利汽车上周发布的“银河之光”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、量产车雷同之初,涉嫌侵犯长安知识产权,长安汽车因此要求吉利停止相关行为,因此发送律师函,同时长安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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