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南,1.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(在线打印并签名、加盖企业公章);
2.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《营业执照》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;
3.知识产权相关材料(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、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)、科研项目立项证明(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)、科技成果转化(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、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)、研究开发组织管理(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)等相关材料;
4.企业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,相关的生产批文、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;
5.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,包括在职、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、人员学历结构、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;
6.经具有资质并符合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(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,下同)研究开发费用、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,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;
7.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(包括会计报表、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);
8.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包括主表及附表)。1.深圳市:奖励5万元
2.福田区:奖励30万元(重新认定奖励15万元)
3.罗湖区:奖励30万元 (重新认定奖励10万元、未通过奖励5万元)
4.南山区:奖励20万元 (重新认定奖励10万元)
5.龙华区:奖励30万元 (重新认定奖励20万元)
6.龙岗区:奖励30万元 (重新认定奖励10万元)
7.坪山区:奖励30万元
8.大鹏区:奖励20万元(重新认定奖励5万元)
9.光明区:规上企业奖励30万元,规下企业奖励20万元(重新认定奖励10万元)
10.宝安区:奖励20万元 (重新认定奖励10万元)
11.盐田区:奖励30万元 (重新认定奖励20万元)
最后,对迁入深圳市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给予100万元的奖励。